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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履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作者:成都讨债 发布时间:2024-09-19 11:38:17点击:
代履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代履行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为履行之行为应遵循以下规则:

首先,代为履行之前需向当事人发送载明其姓名或名称、住址等信息的决定书,同时明确阐述代为履行的原因与依据,执行方法和时间节点,

所涉标的物及所需资金预算,以及执行的责任主体;

其次,在代为履行之前的第三天,应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催告,如当事人已履行该义务,则必须立即停止代为履行;

再次,在代为履行过程中,作出决定的行政机构必须指派专员在场监督;

最后,当代为履行结束后,行政机构的现场监督工作人员,代理人及当事人或者见证人都应该在执行文书上签字or盖章确认。

关于代为履行之费用,将依照成本原则公平定价,由当事人承担。

然而,若法律另有规定者,则不在此限。

在代为履行的过程中,严禁使用暴力、恐吓或者其他任何违法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一条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

(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二、代履行需要遵循哪些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为履行之行为应遵循以下规则:

首先,代为履行之前需向当事人发送载明其姓名或名称、住址等信息的决定书,同时明确阐述代为履行的原因与依据,执行方法和时间节点,所涉标的物及所需资金预算,以及执行的责任主体;

其次,在代为履行之前的第三天,应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催告,如当事人已履行该义务,则必须立即停止代为履行;

再次,在代为履行过程中,作出决定的行政机构必须指派专员在场监督;

最后,当代为履行结束后,行政机构的现场监督工作人员,代理人及当事人或者见证人都应该在执行文书上签字or盖章确认。

关于代为履行之费用,将依照成本原则公平定价,由

当事人承担。

然而,若法律另有规定者,则不在此限。

在代为履行的过程中,严禁使用暴力、恐吓或者其他任何违法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一条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

(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为履行之行为应遵循以下规则:

首先,代为履行之前需向当事人发送载明其姓名或名称、住址等信息的决定书,同时明确阐述代为履行的原因与依据,执行方法和时间节点,所涉标的物及所需资金预算,以及执行的责任主体;

其次,在代为履行之前的第三天,应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催告,如当事人已履行该义务,则必须立即停止代为履行;

再次,在代为履行过程中,作出决定的行政机构必须指派专员在场监督;

最后,当代为履行结束后,行政机构的现场监督工作人员,代理人及当事人或者见证人都应该在执行文书上签字or盖章确认。

关于代为履行之费用,将依照成本原则公平定价,由当事人承担。

然而,若法律另有规定者,则不在此限。

在代为履行的过程中,严禁使用暴力、恐吓或者其他任何违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