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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讨账公司:股权质押后能否减资

作者:成都收账公司 发布时间:2022-04-23 14:54:11点击:
股权质押后能否减资 一、股权质押后能否减资   股权质押后可以增资,设定质权的股权因公司增资扩股导致出质人持股比例缩减的,质权人应以缩减后股权份成都要债公司额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公司增资扩股后,因有新的出资注入公司,虽然原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但其所对应的公司资产价值并不减少。因此,对于原以公司部分股权设定质权的权利人而言,公司增资扩股后其对相应缩减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偿权,与其当初设定质权时对原出资对应的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偿权,实质权利并无变化,不存在因增资扩股损害质权人合法权利的可能。质权人应当以增资扩股后原股权对应出资额相应的缩减后股权份额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相关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成都要账公司 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上就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股权质押后能否减资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股权质押后可以增资,设定质权的股权因公司增资扩股导致出质人持股比例缩减的,质权人应以缩减后股权份额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成都要债公司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条[2]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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