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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是什么

作者:成都收账公司 发布时间:2022-04-23 13:27:56点击:
个人债务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是什么 一、个人债务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是什么   (一)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二)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夫成都收账公司妻一方承担责任,分别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2.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仅执行负履行义务一方的财产。   (三)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一方承担责任,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离婚的,也应分别情形进行处理:   1、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进行了约定,由一方负担,并告知债权人的,不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未告知债权人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2、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不论财产归谁所有,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财产仍得以执行,共同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履行义务的,夫妻双方均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3、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前,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对共同债务仍应以原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偿还债务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体继续偿还债务,另一方不再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4、如果夫妻双方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法院执行机构可以以双方为共同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夫妻双方。   二、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特征   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限制。除了《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所涉及到的财产种类外,还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   第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即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第四,契约优先性。在这里,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成都讨账公司双方的意思表示;   第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三、夫妻共同财产必备要件   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第一,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订立夫妻财产约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我国法定婚龄大大高于成年年龄,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障法》禁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所以当事人无论是婚前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后订立夫妻财产约定,都不会涉及未成年问题。当事人在订立夫妻财产契约时依法当然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同时,当事人一方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意志自由并能确认自己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相一致的状态。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下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的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不适应,则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不正当地干涉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严重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因此,这些行为导致的意思表示于法于理有悖,不能产生法律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第三,当事人亲自为的行为,不适用代理夫妻是婚姻财产关系的主体,是财产权利的享有者和财产义务的承担者。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是一种与当事人身份有密切关系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必须亲自实施,不得代理,其他任何人代替婚姻关系当事人所作的约定都无效。同时,因契约关系到当事人双方一生或重大的个人财产利益,涉及到夫妻双方相互扶养的义务,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成都讨债公司育的义务以及对长辈的赡养义务,因此只有当事人本人才能恰如其分地订立与其社会、经济地位适格的契约。如中国移动公司安徽分公司的何某与其妻子李某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必须也只能由何某与李某签订,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洞察何某、李某的内心真正感受。   第四,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行为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只能成为无效的或可撤销的法律行为。这里的“法律”不仅包括民事法律规范,同时也包括其他部门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以上就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债务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夫妻的共同财产对于个人债务的出来是还十分的麻烦的,所以一定要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本讨债公司的相关调查员,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3]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