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成都齐辉收账公司网站!
成功案例CASE

服务热线183-2869-4988

成都讨债公司

主页 > 成功案例 > 成都讨债公司 >

贷款利息怎么算,利息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

贷款利息怎么算,利息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 一、贷款利息怎么算,利息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   利息,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民间借贷中常使用厘这个单位,是千分成都要账公司之几的意思,如3厘的利息,就是0.3%,利息是分时间算的,计算前要分清是按日、按月、还是按年。根据新华字典中的解释:年利一厘按百分之一计,月利一厘按千分之一计。   例如:借款人借款10000元,约定2分利率,那么一个月所产生的利息就是10000元的2%,也就是200元;如果借1000元,约定月一分五厘利率,那么一个月所产生的利息就是10000的1.5%,也就是150元。   如果是年利,那么一厘为1%,故年利一分就是10%。例如,约定的是年利率二分四厘,则利息为年24%,如果借款人借款1000元,那么一年的利息就是10000元的24%,2400元。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国家法律支持最高利息了,如果贷款产品超过这个利率,就是违法的。届时,贷款人只需要偿还合法部分的利息和本金即可。   二、贷款利率多少算合法   贷款利率不超过年利率36%就是合法的。我国对贷款利率进行了划分,一般年利率不超过24%时,属于司法保护区,借款利率在这一范围内,借款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偿还贷款本息,否则四川收账公司国家法庭就会强制借款人还清欠款。贷款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时,属于自愿协商区,这一利率范围常见于私人借贷,主要为借贷双方自愿承认的贷款利率,借款人如果不还这一部分利息,出借人告上法庭时,法庭也不会强制借款人偿还这一部分的利息。贷款年利率超过36%时,属于违法区,凡是年利率超过36%的贷款产品都属于高利贷,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贷款利息是要根据贷款金额和利率以及还款的方式确定的,只要是年利率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六都是合法的。以上就是本讨债公司小编整理的有关贷款利息怎么算,利息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